原标题:“金税四期”(智慧税务),2022年底将基本开发完成。王军局长发言节选
一是深入推进技术融合,提速税收征管智能化。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融合大数据技术海量信息挖掘快、云计算技术分布式计算效率高、区块链技术安全性好、人工智能技术感知强等技术优势,集聚式应用于智慧税务建设。通过将多项先进的技术融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底层架构、应用平台、算法标准中,推动税收征管智能化水平大幅跃升。如,我们在“金税四期”建设过程中,推进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的技术深度交互,与系统底层架构深层次地融合,推动传统IOE架构改造升级为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全云化”技术架构,实现征管系统海量数据存储和高并发响应、高可靠运行、高性能算力、高安全防护,更好服务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深入推动系统融合,实现税收征管集成化。近年来,我们聚焦解决信息“系统林立”和“数据烟囱”问题,从全局视角整合各类税务应用平台。通过加快建设以纳税人端服务平台、税务人端工作平台和国家经济治理参谋端平台为主体,覆盖全部环节、全部流程、全部纳税人缴费人、全部税务人的一体化应用平台,实现各类征管系统有机融合,推动征管效能倍增,有力有效服务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治理。如,我们逐步将业务系统和行政管理系统与内部控制平台有机对接,使内控监督规则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通过多系统融合、一平台集成,实现了对税收征管各流程、内部管理各环节的集成式风险识别防控。
三是深入推进数据融合,支撑税收征管精细化。近年来,我们充分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想方设法推动部门内、部门间数据融合,促进数据“跨界”流动,唤醒割裂的、沉睡的、分设的数据,迸发出巨大的价值,有效支撑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税收监管精细化精准化开展。如,我们搭建个人所得税信息云平台,将来自不同部门的纳税人身份、单位、家庭、个人收入等数据一体融合,建成全国个人纳税人“一人式档案”。通过数据的交汇融合,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实现了从“人找数”填报到“数找人”确认的转变,纳税人直接通过手机APP即可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大多数纳税人在几分钟内就可完成办理。
四是深入推动业务融合,推动税收征管协同化。近年来,我们改变以往税收征管领域业务部门“各自为战”的状态,坚持“多兵种合成作战”,推动执法、服务、监管、宣传等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宣传与服务先行、执法与监督并举的业务大融合格局,显著提升了税收征管效率。如,今年在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过程中,我们充分的发挥货物劳务税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督察内审等多部门合力,坚持“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聚合执法的刚度、服务的温度、监管的力度、宣传的广度,保障退税款以最快速度直达企业,更好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五是深入推动人才融合,服务税收征管现代化。近年来,我们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着力在各领域、各层级选拔培育战略人才、领军人才、业务标兵、青年才俊,建立人才库,并通过定期集中培训、成立课题小组、开展集中攻坚等方式,汇聚各方智慧,以跨领域、跨层级的人才融合,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如,在近年来启动的“金税四期”建设中,我们成立了三十余个专门工作组,汇集数千名信息技术、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领域的业务骨干,开展集中办公、聚力攻关,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成功推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此外,我们还逐步探索推进组织架构改革,更好适应智慧税务背景下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发展需要。如,我们探索对大企业实行局内多单位、局外多部门、纵向跨层级、横向跨区域“总对总”“系统对集团”的管理思路,将集团税费信息“合起来”,将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融起来”,将内部不同部门职能管理力量“聚起来”,有效地提升了大企业的管理效能。
赋能技术创新,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随信息革命浪潮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税收征管已进入了转型期。中国税务部门正在开发“金税四期”(智慧税务),今年年底将基本开发完成。
弘扬丝路精神 共促能力建设——王军局长在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