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简称COP15)第一阶段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
昆明人常说,昆明头上有“一碗水”——松华坝水库。松华坝水库修建于元代,是昆明主城区东北部、滇池上源盘龙江重要的水利工程,也是昆明主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
松华坝水库上游水源地,号称昆明最纯净的水源地。为守住这份纯净,长期以来,省、市人民政府格外的重视,在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与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财力和人力,并制定了《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
作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所属辖区,盘龙区更是将水源保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建成22公里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物理隔离防护工程;加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管理与保护;筑牢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生态屏障,盘龙江等5条入滇河道监测断面年均水质100%达标,森林覆盖率从62.78%提升至64.42%……盘龙区荣获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称号、荣获“云南省生态文明区”称号。
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盘龙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不断探索——全国首创“院校审智共建法治社会基层治理机制”,率先成立“智慧生态法治中心”,院校联手共同守护七彩云南的青山绿水。
日前,在“智慧生态法治中心”成立三个月之际,记者走进该中心,了解其运行情况。
“智慧生态法治中心”设立在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于今年7月8日正式挂牌。
“环境保护、环境资源审判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领域,对法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盘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普浩介绍:为有效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盘龙法院全国首创“院校审智共建法治社会基层治理机制”(以下简称“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与云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6所高校合作,整合法治资源,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决纠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今年7月,盘龙法院又与西南林业大学合作,成立“智慧生态法治中心”,丰富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实践内涵,在环保方面协同共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互鉴、发展互促,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院校智慧和力量。
“智慧生态法治中心”立足双方工作基础,采取“院校结对、岗位互聘”的方式,盘龙法院聘请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5名教师作为环境资源专家咨询委员会首批专家,文法学院聘请盘龙法院5名法官作为兼职老师,以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化生态法治的科学研究,促进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西南林大在生态环境领域有着非常强的专业优势,他们对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掌握和了解得很全面,有的老师还参与地方条例的制定,盘龙法院在审理林业、生态、农业、水土、园林设计等相关案件时,通过加强与西南林大相关学院的合作,能强化研究成果在案件审判上的辅助作用。此外,学校利用学科科研优势为法院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的专业培训或讲座,增强法官干警的业务能力。”普浩介绍:同时,法官也会参与学校的实训教育,每学年法院都到西南林业大学通过模拟法庭开展阳光司法、示范庭审、法律宣讲、专题授课等活动。
今年研一的西南林大文法学院生态法学硕士研究生巢骁,正是“智慧生态法治中心”的受益者。
“我的研究课题是松华坝水源保护问题,当时决定选这个课题,一方面考虑到水源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研究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中心的各位老师、水保庭的法官能为我的课题研究提供很多实质性的帮助,通过真实案例让我进一步探索水源保护,还可以到水源保护区开展实践研究,清楚地掌握当地水源保护情况。希望我的研究成果能为当地水源保护工作提出实质性的建议,为水源保护区研究方向提供参考与借鉴。”
“盘龙法院为学生们提供了很多实践教学基地,丰富了学生的课程教学”,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张强介绍:在教学实践中,学校热情参加推动法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学生可以到水保庭辖区参与“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指派学生在滇源街道办事处试点从事实践、调研、宣教等工作;在水保庭、滇源街道办事处开展“三下乡”活动等。
张强提到的水保庭,全称为“水源保护区人民法庭”,是盘龙法院的环保特色法庭之一,负责审理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四个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辖区绝大部分属于昆明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保庭庭长申开勇也是“智慧生态法治中心”负责人,对于“智慧生态法治中心”,他有自己的想法和期待,“法庭可以依托西南林大生态法学、生态环境学科背景开展水源保护区工作,发挥学校专长,建立松华坝水源检测系统,为水源检测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双方共建案例数据库,以法院所办案件为基础,总结案例特色亮点,用于法学专业教学、学习研讨和法治宣传……法院与高校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学术研究、法治宣传、课程建设、社区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助力开展盘龙区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和水源保护区保护的工作,实现法律教学与法治事业的双赢,为守护昆明的水源生命线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元的司法服务保障。”
盘龙法院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建立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从事关国家根本发展的教育层面介入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提升、理论强化、实践拓展等方面,为生态环境的持续价值提供延续性和永久性保障。
“智慧生态法治中心”通过建立一种高校与实务部门一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推动法院与高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务与理论研究水平,培养以环境法治实务为特色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以生态文明为抓手,开展生态文明与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及治理体系建设,为无讼社区建设与法治社区、法治城市、法治校园建设提供了保障。
未来,“智慧生态法治中心”应从智慧、生态、法治三个关键着手。“智慧性”,以大数据和“互联网+”为基础,将法院的司法实务智慧与高校师生的学、研、践智慧充分结合并共享共赢;“生态性”,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为导向,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形成以生态法学为核心的多学科教研团队,与法院实现无缝衔接,突显中心的生态性亮点;“法治性”,法院与高校法学学科联合成为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联合推手,加强与地方法院特别是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生态环保行政机关、环保社会团体以及社区等的联系和互动,推动重要科研成果的社会转化应用,进一步培养和引领学生热情参加生态法治之社会共建。
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发挥法学院的理论优势和法院的实务优势,有助于提高学生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实践实务能力,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举措。该机制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己任,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汇聚法院、法学院和社区力量,形成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合力,助力昆明市和云南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
“智慧生态法治中心”在生态环境司法中引入高校的生态法治理论研究成果和智力支持,有助于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互鉴互补和共同进步。司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环节,也是最关键的环节,该中心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基层法院审理生态环境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国家和云南省的生态环保法律和法规在昆明市得到实施。
要实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目标,需要各行各业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和一起努力,法治实务部门更不能缺席,需要肩负起司法保障的重任。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在其中大有可为,该机制应当探索扩大覆盖范围,从试点社区延伸至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和村镇;应当探索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抓实抓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理念普及、法治宣传、理论研究、纠纷防控调处等核心工作。
滇池水源保护区处于盘龙区,水源地的保护责任十分重大。水源区的生态环境治理也属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昆明市最大、最重要的生态保护区,根据真实的情况,盘龙法院首创设立了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本身就有着非常强的针对性,可以为构建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效和水平提供司法保障。
盘龙法院全国首创的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在环境保护中有几个方面的实际意义:法学教学能够在实践中更具有针对性,对于保护水源地环境和利益起到非消极作用;法院能够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在统一环境司法裁判尺度上有突破;能够发挥司法审判的威慑力,发挥司法保障功能,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未来,在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中,我认为应侧重将该机制真正融入到每一个村社中去,让水源地居民自觉地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家园意识,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其次,共建机制还要能更多地服务基层,形成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武器,要形成相互作用、相互沟通的桥梁,为社会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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