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职改办、住建局,新区人社局、住建交通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度建设和水利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和水利工程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退休或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和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线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2.申报人员自2020年以来,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3.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方面技术岗位,能提前申报。
(2)大学本科(技师班)或专科(高级工班)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大学专科(高级工班)毕业,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陕西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陕人社发〔2019〕48号)规定的业绩,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等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有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实际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专业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应符合工程系列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在岗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满1年可申报评审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价时,提供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向企业递交申报资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级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
申报材料必须由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人社(职改)部门、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至市住建局职改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市级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无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直接报送;区县企业和事业单位由区县职改办统一报送,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地职改部门统一报送。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年度考核表,企业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按实际内容填写好后,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4.《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5)一式15份,统一用A3纸竖版打印。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任现职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7.申报中级人员提供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专业方面技术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规定);也可用能体现专业方面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课题、技术推广总结、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项目验收报告、专利成果等替代。所在单位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方面技术总结1份(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情况、取得的技术成绩以及对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的见解和想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9.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出示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
10.《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初、中级分开打印。
1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附件3)一份,必须有本人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12.本人近期蓝底二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要小于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13.复印件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装订成册,顺序如下:①目录;②任职资格证书;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④聘任证书或文件;⑤继续教育证书及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证明;⑥身份证;⑦获奖证书;⑧论文、著作;⑨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总结;⑩其他。
1.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区县单位由区县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示。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职改办,初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住建局,无评审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2.各基层单位在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门槛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3.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4.各种表格可手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材料打印时,请完全按照原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和装订;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内容认真核实,并盖章确认。
6.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7.所有表格可在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板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栏目()”进行查询打印。
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和水利工程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退休或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和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线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2.申报人员自2020年以来,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3.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方面技术岗位,能提前申报。
(2)大学本科(技师班)或专科(高级工班)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大学专科(高级工班)毕业,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陕西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陕人社发〔2019〕48号)规定的业绩,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等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有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实际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专业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应符合工程系列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在岗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满1年可申报评审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价时,提供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向企业递交申报资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级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
申报材料必须由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人社(职改)部门、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至市住建局职改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市级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无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直接报送;区县企业和事业单位由区县职改办统一报送,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地职改部门统一报送。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年度考核表,企业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按实际内容填写好后,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4.《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5)一式15份,统一用A3纸竖版打印。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任现职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7.申报中级人员提供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专业方面技术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规定);也可用能体现专业方面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课题、技术推广总结、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项目验收报告、专利成果等替代。所在单位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方面技术总结1份(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情况、取得的技术成绩以及对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的见解和想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9.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出示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
10.《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初、中级分开打印。
1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附件3)一份,必须有本人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12.本人近期蓝底二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要小于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13.复印件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装订成册,顺序如下:①目录;②任职资格证书;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④聘任证书或文件;⑤继续教育证书及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证明;⑥身份证;⑦获奖证书;⑧论文、著作;⑨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总结;⑩其他。
1.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区县单位由区县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示。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职改办,初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住建局,无评审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2.各基层单位在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门槛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3.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4.各种表格可手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材料打印时,请完全按照原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和装订;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内容认真核实,并盖章确认。
6.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7.所有表格可在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板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栏目()”进行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