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辅导员1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要求:序号01-06专任教师岗位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序号07、08及10辅导员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09辅导员岗位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上述岗位均需符合附件2相应岗位要求。
(四)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本科院校讲师职称或三年及以上本科院校全职教导学生的经验,且通过学院认定者优先录用。
(五)对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将采取直接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招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分(含)以上的,优先录用。
(六)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专任教师岗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七)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高校人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官网(等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来进行,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合乎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按系统要求做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上班时间)。
(三)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试。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上传的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打印准考证(仅辅导员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现场确认):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因个人弃权、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自动顺延至下一位考生。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2.《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张贴照片);
3.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暂时没办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备案表的,应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4)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示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5),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2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证明、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关的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等)。
考生应携带以上所列材料清单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完整提供一套原件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现场确认时提交工作人员。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一)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采取以下解决的方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解决的方法根据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处理并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页公布。
1.序号01-06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必备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相关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成绩排名靠前;若均符合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合格线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分的,不予以录用。
2.序号07-10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辅导员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成绩排名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合格线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分的,不予以录用。
3.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站。
(一)考生应做好本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备考期间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并提前准备好核验材料。
(二)现场确认与考试等需入校环节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车辆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学校,考生仅允许从南门进入学校。入校时需出示相关材料,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备用考场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需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核验外),面试结束后佩戴好口罩及时离场,校外考生不得在校内逗留。
(四)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经医务人员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一)根据综合(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页上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一)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三)学院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可以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林老师、蔡老师(人事处),林老师、周老师(学生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附件1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3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岗位进人计划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3年第一批辅导员岗位进人计划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