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是国家布置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专属计划。依照国家部署,2024年我区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地方、高校、精准等4个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实施的区域范围和考生资格条件保持不变。其中,国家、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特殊类型批录取,精准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精准专项计划4项中任何一项的报考资格。申请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区发布的信息,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
答: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法律法规,下达到我区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田东县、田阳区、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等34个县(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招生,其中合山市为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资源枯竭型城市。我区别的地方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①本人在高中阶段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8月31日,本人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户籍。
②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区农村考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资格:
①本人高中阶段户籍地在区内的农村,且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8月31日,本人具有区内农村当地连续户籍。
②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招生院校为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北部湾大学等8所区属高校。
答: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共有95所,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
高校专项计划面向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南宁市邕宁区、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灌阳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上思县、桂平市、博白县、陆川县、兴业县、田东县、田阳区、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百色市右江区、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贺州市八步区、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天峨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武宣县、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等51个县(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招生。
①本人高中阶段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8月31日,本人具有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农村的连续户籍。
②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③高考报名时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的农村。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广西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17位码)》,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所表示的意义为: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把其中的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界定为农村。例如:考生A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围村,考生B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通过查询这三名考生的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考生A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围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220”,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B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112”,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111”,该生界定为非农村户籍。
答:精准专项计划原为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招收广西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考生,具有填报精准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考生可自行查看。2024年,精准专项计划安排区内本科计划1345个、专科计划1655个,共计3000个招生计划。
62.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招生对象和条件有哪些?具体招生计划是怎样?招生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1)招生对象:热爱医学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医学生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服务不少于6年。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生源地为定向就业县(市、区)所在设区市。填报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考生,按规定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户籍地为“农村”依据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界定。
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无色盲、色弱、斜视、精神病、传染病等其他不合适从事医疗工作的疾病。
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计划。
本科(学制五年):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446名,招生院校为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中医学专业(全科方向)130名,招生院校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专科(高职,学制三年):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404名,招生院校为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针灸推拿专业111名,招生院校为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88名,招生院校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服务县(市、区)详见招生院校计划。
符合报读五年制本科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二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招生院校的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高职(专科)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专科)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招生院校的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专业。
招生院校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将户籍在同一设区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已录满或与其户籍地不在同一设区市的,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与其户籍在同一设区市内仍有缺额的定向就业县(市、区),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其户籍所在设区市已无缺额的,作退档处理。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征集志愿。
答:(1)定向医学生在高考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协议。考生在签署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署协议。不签署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适当补助生活费。定向生应在规定年限内(本科5年,专科3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不能毕业的定向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3)定向医学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并到岗报到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医学毕业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解除协议。
(4)除因生病等特殊原因外,定向本科医学毕业生毕业当年报到后,均须依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专科医学毕业生毕业当年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5)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待遇、经费保障等政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发放的工资水平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补齐。
(6)经招收录取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规定的培训期限内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可延长培训期限,延期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延期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经延期培训后仍未取得合格证书者,所有培训时间均不计入服务期内。
答: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自治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启动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重点培养能胜任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小学全科教师、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能胜任壮语文教学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高素质善保教的男幼师,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答:(1)招生计划。2024年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2843名,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2796名;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47名。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为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693名,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8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529名(定向义教学段325名、高中204名),英语专业316名(定向义教学段212名、高中104名),物理学专业398名(定向初中220名、高中178名),生物科学(或生物技术)专业158名(定向初中102名、高中56名),地理科学专业177名(定向初中105名、高中72名),化学专业103名(定向初中58名、高中45名),音乐学专业68名(定向义教学段58名、高中10名),美术学专业62名(定向义教学段52名、高中10名),体育教育专业66名(定向义教学段54名、高中12名),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176名(定向义教学段146名、高中30名),科学教育42名(定向中小学培养);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招男生)47名。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学前教育3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定向从教学段详见招生院校计划。
(2)培养院校。2024年培养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3所院校。
(3)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纳入地方优师计划。
答: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市、区)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3)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统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4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考生须会讲壮语(含各地壮语方言)。
答: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一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招生须经过面试环节,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承担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培养院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组织面试,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总分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1)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考生在签订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地方公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3)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4)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5)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答:国家公费师范生是指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国家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回到生源省份从事至少六年教育工作。
答:优师计划即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旨在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推动欠发达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答: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在本科提前批次其他一类录取。
优师专项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由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地方优师专项由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承担培养任务。具体计划见各培养高校的招生简章。
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
(1)报考广西大学、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的,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的,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事业。(3)身体健康,(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答:(1)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培养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定向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定向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且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定向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其他影响履约的脱产学历教育。
(3)定向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后,经考核、体检合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要求执行)后,由协议县(市、区)按《协议书》安排就业,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5年以上。生源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或乡镇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根据《协议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按规定程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4)定向生毕业后不履行协议到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或在规定的工作期内自行离开的,要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及补助的学生生活费,并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
(1)高考总分达到我区2024年高职高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事业。
(3)原则上招录具有本县(市、区)户籍考生。在定向生源县(市、区)内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有招生计划的其他县(市、区)征求有志愿考生的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
答:(1)定向生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培养学校承担,体检合格方可签署《广西乡村建设综合保障机构自然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为定向生。
(2)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并补助一定的生活费,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定向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定向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且经考核、体检合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要求执行)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协议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乡村建设综合保障机构从事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4)定向生毕业后不履行协议到所在县(市、区)乡村建设综合保障机构工作,或在规定的工作期内自行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得向组织提出其他要求,同时须向学校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退还已补助的学生生活费,并缴纳全部费用5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约事实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2)高考总分达到2024年我区高职高专批物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答: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录取。招生院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计划,按高考总分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在定向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1)定向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所需费用由自治区水利厅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定向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生在读期间、毕业后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影响履约的脱产学历教育。定向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并缴纳违约金。
(3)定向生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后,由协议有关市、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区各乡镇水利(水保)站、驻乡镇水利工程管理等单位工作5年以上。生源所在市、县(市、区)水利或乡镇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定向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按规定程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答: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为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答:今年有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工程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滨州职业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等25所高校,在广西为和武警部队接收定向培养军士528人,其中女军士4人,详情查看广西《2024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
答: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
(1)填报志愿。考生得知高考分数后,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中填报相应定向培养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2)确定对象。从报考定向培养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对象。
(3)体格检查。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县级征兵办公室部负责通知参检对象,收到参检通知的考生,按照要求自行到指定体检站参检。具体标准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看《〈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参加政治考核,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5)投档录取。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通过的考生志愿,从高分至低分按照投档比例要求分别向定向培养高校投档,由定向培养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当志愿上线的考生录取数量不足时,从区内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通过且尚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答:我区特殊类型批安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本科专业,供取得以上资格的考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
答: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是指经过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高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的建设需要,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学生中特招有体育项目特长且又符合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
(1)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答: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批单设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资格的高校,取得多个高校资格的也只能填报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答: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体育单招都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与体育单独招生在报考条件、招生院校、考试方式、录取政策、专业选择上都有所不同。
第一,报考条件不同。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竞技水平要达到比较高的程度。考生要经过报名、测试、高考等几个环节的严格筛选,才能被高校顺利录取。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要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高校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的单独考试招生。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需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二,招生院校不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和招生项目需经教育部核准备案。(2024年招生院校及项目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院校共有129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共有60所。
高水平运动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所有项目专业测试全部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文化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负责试卷接收和组织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试。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由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是: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而体育单独招生录取时,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
高水平运动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分的考生,可录取至对应的普通专业;体育单招报考的只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答:少数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科预备性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预科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一年,学生汉语文基础较差的,学习时间为二年。预科班学生升入高校本科专业进行学习,其学制与该校本科学制相同。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
(2)报考区内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少数民族考生。
④户口属于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考生。具体为:南宁市邕宁区、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资源县、灌阳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贵港市桂平市,百色市右江区、靖西市、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崇左市江州区、凭祥市、扶绥县、天等县、大新县、宁明县、龙州县,贺州市八步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来宾市合山市、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市宜州区、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答:我区区属院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实行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种办学形式。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面向区内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农村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这些学生继续享受免除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对象为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缴费上学。
答: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院校专业相应普通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如在相应普通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含征集志愿)上生源不足,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相应普通批次各有关高校最低提档分数线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答: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为分民族指导性计划,录取时结合考生志愿,按照我区世居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与相应民族录取预科考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各民族在招生院校中的最低录取分数。
答:民族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民族班可在相应普通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答:2024年,共有空军航空大学、陆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陆军工程大学、陆军步兵学院、陆军装甲兵学院、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陆军特种作战学院、陆军边海防学院、陆军军事交通学院、海军大连舰艇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空军预警学院、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等20所在我区招生。
空军航空大学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空军招飞类;陆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的普通类计划、陆军工程大学的人防定向计划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其他军事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一类。
答:报考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的考生须经过广西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并合格,高考总分还须达到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空军招飞录取的考生须通过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拨中心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等测试项目。列在本科普通批的陆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的普通类专业以及陆军工程大学的人防定向专业,不需要考生参加政治考核和军检,考生入校后不入伍。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除了参加县级招生组织的高考体检外,还须参加军事部门组织的单独体检,军检主要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时间从7月1日至8日,地点设在南宁市青秀区植物路52号中国人民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简称923医院)。军检有关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有关通知。
答:本科提前批的军事院校优先于后续批次的招生院校录取,对报考军事院校未被录取考生,将按其填报的后续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参加录取。因此,报考军事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考生后续批次的招生院校录取。
答:2024年,共有6所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和3所非公安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收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院校官网和广西《2024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一般须通过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6所公安院校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由广西公安厅统一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后,须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生填报时还需查看有关院校招生章程的具体要求。
答:今年的公安类专业全部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一类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合格名单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招生院校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生院校与广西招生考试院商定的比例投档。
答:保送生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按教育部规定,招收录取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其录取程序如下: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所在中学审核公示后向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提出申请。(3)由高校对本校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
(4)广西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和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审核录取手续。保送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录取高校直接发放。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可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答:强基计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答:强基计划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考核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是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
强基计划具体的录取方式,考生须查看报考高校的强基计划招生章程。在我区集中录取期间不设强基计划志愿,考生需要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高校直接报名,强基计划会在我区提前批录取开始之前完成录取,若考生被高校的强基计划录取,则不能再参与我区后续批次的录取,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答: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和教学的活动。就办学主体来讲,可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形式。前者如温州肯恩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有独立校园、独立法人和独立的招生代码,和中国公立大学一样纳入国家计划招生;后者是中国高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与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某个教育项目,采取“2+2”、“2+1”、“3+1”等方式,即在国内高校读一段、再到国外高校读一段,学生毕业既可获得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也可获得国外高校学位证书的一种教育形式。
答: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的转设路径。从近两年转设结果来看,一是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二是转设为职业本科高校。职业本科高校的名称一般为XXXX职业大学或职业技术大学。在类型上属于职业教育,在层次上属于本科层次教育,合乎条件即可申报专业硕士学位点,其培养定位是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2022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法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国家已经从法律上明文规定,职业大学的学生在报考硕士研究生时是没有一点区别,是没有一点限制的。将来职业大学学生在就业上可能更有优势,《职业教育法》明确法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答:民办高等学校指的是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据国家和本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机构。
民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只要符合毕业要求,就能获取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在就业、升学深造方面跟公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没什么不同,无论是从什么学校毕业的,毕业生都通过人才招聘的方式去应聘,进行双向选择,工作待遇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如通过公等,对民办高等学校毕业生也是没有限制的。民办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后,继续升学深造也是没有一点限制。
答:报考香港、澳门高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1)香港高校——统招与独立招生
统招: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加本科提前批其他二类录取,考生统一填报高考志愿,即使在提前批次未被录取,仍能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进入其他内地高校。
独立招生: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恒生大学、东华学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等12所高校采用独立招生方式,考生按照港校的要求提交入学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面试表现等要求录取考生。
需要注意的是,凡被香港12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向录取院校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的统一录取。(2)澳门高校——独立招生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旅游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大学等6所高校也采用独立招生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学生到指定网页报名缴费,可登录澳门高校网站查看各学校具体招生要求。